关于开展2019年度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院部及教辅部门:
2019年度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《天津市社科规划2019年度项目申报通知》(津社科通〔2019〕1号)的精神,认真组织,积极申报。现将有关申报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.请申报人仔细阅读《天津市社科规划2019年度项目申报通知》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9年度课题指南》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和《2019年度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学科代码表》(注意:青年项目与其他项目不同),并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,并保证学术诚信。
2.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。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。
3.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、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,或在研市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(包括子课题)、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、委托项目、市艺术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。凡申报了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、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人,截至2019年5月6日,经公示未获立项的,方可申报。
4.不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者博士学位的申报者,须由两名同专业方向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可申报(推荐意见一律要求手书,专家签字盖章方可有效)。
5.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(1984年5月6日后出生)。
6.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7.应用对策研究(包括系列论文集和研究报告)一般要在1年至1年半完成。基础研究(包括专著)一般要在2至3年内完成,多卷本,可适当延长。
8.如所申报课题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“三个着力”重要要求、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,请在填写课题《项目申请书》、《课题设计论证》(活页)时,在学科代码中如实增加“XSX”字样,如“TJKS19XSX”,不受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的限制。
9.申请经费的额度可参照重点项目:专著4.5万元,研究报告、系列论文3万元;一般项目:专著3.5万元,研究报告、系列论文2万元;青年项目均为2万元。实际拨付资助经费以批复为准。经费预算应依据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详见附件)填报,其中直接费用包括:资料费、数据采集费、会议费/差旅费/国际合作与交流费、设备费、专家咨询费、劳务费、印刷出版费及其他支出等。同时要将间接费用(申请经费的5%—30%)填入“经费预算”栏。
10.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申请书》及《课题设计论证》要求一律机打,A4纸版面,左侧装订,一式3份。
11.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。
申报人须在2019年5月5日(周日)上午11:00前将《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申请书》及《课题设计论证》定稿各一式三份和电子稿(含申报数据表)交到科研处(8号楼209室)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 系 人:王沛战
联系电话:60919025
科 研 处
2019年3月27日